公 示
经生源学校申请,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教学水平等因素进行评审,最终选择以下学校享受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制资格,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学校名称 |
1 |
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 |
2 |
马鞍山工业学校 |
3 |
皖江职业教育中心 |
4 |
当涂县第二中学 |
5 |
含山县第二中学 |
6 |
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7 |
芜湖电缆工业学校 |
8 |
无为开城中学 |
9 |
繁昌县第二中学 |
10 |
潜山民办三环高中 |
11 |
桐城望溪职业技术学校 |
12 |
望江职业教育中心 |
13 |
望江民办大闸中学 |
14 |
太湖职业教育中心 |
15 |
涡阳县第九职业学校 |
16 |
宿州褚兰中学 |
17 |
庐江职业教育中心 |
18 |
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19 |
安庆浮山科技工程学校 |
20 |
灵璧师范学校 |
21 |
砀山县第四中学 |
22 |
灵璧县渔沟学校 |
23 |
全椒县城东中学 |
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2016年3月10日—12日,凡对上述学校享受校长实名推荐制资格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555-2753032
纪检监察室0555-2765000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学校毕业生生源质量及我院近三年录取情况等因素分配推荐名额。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